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3.31”集体返航事件发生时,我正在为去深圳参加展会做最后的准备工作。对于这样一次事件的发生,虽然我没有过多的投入关注,但是媒体上大大小小的报道不断冲击着我的视觉与听觉,也让我或多或少的产生了一点点心理的变化。毕竟,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是3月31日,离“3.14”西藏打砸抢烧事件仅仅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想象,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一次非正常性集体返航给乘客及他们的家人乃至全国上下带来了多大的震撼。我承认在事情的处理上,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这些机长们选择了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向社会控诉着他们内心深处的痛苦。对于这些机长,做处罚决定,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个人也赞成处罚。但是在做处罚决定之前,我们的民航总局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事件爆发的原因与解决办法呢。我们的民航体制是否也该为所有既可敬又可怜的航空服务人员改变点什么了。说他们可敬,是因为他们不辞辛苦的默默的重复着那一条条熟悉的航线;说他们可怜,是因为他们的投入与付出是严重的不成比例。大家可能觉得作为一个航空服务人员,每月好几千的收入,是高收入群体,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算过,他们的工作强度有多大。工作时间有多长。这样的收入与付出之间的差距,怎么可能不引发航空服务人员内心的不满。他们能够向谁控诉,能够为谁所真正理解?当我昨天在网上看到“3.31”返航事件处理决定的时候,我就决定要写一些文字来记录一下这一事件的处理及我的看法。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东航经过对“3·31”返航事件认真调查,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的原则,对所认定的11次人为返航的13名飞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在返航事件中情节较重的1名机长停飞,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名飞行教员分别停飞一至两年,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对于另外2名飞行教员和2名机长,分别取消教员和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其他5名参与返航情节较轻的飞行人员也已暂停飞行,经教育整顿和严格检查后重新认定从业任职资格。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东航严肃追究了8名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分管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名主要领导免去原任职务;对云南分公司飞行部、相关飞行分部5名领导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其中4人免去职务。”
这就是处理决定。终身停飞、开除党籍;停飞一定时间、留党查看;取消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党内警告……我不想就这次对于飞行员们做出的处罚决定做任何评论。也不想对飞行员们对于这一处罚决定表示抗议做任何评价。对于这些飞行员们的处罚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毕竟这一事件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但是我想单单就处罚决定的内容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我不知道,作为东方航空公司以致处理决定中所提到的上级有关部门出台这样一个处罚决定究竟是想“敲山震虎”、“杀鸡给猴看”,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仅从文字上,我们不难看出,这种处罚决定全部是针对飞行员以及相关领导的,而对于当前的民航航空体制、国营与私营航空公司间的矛盾问题、飞行员以及航空服务人员的发展问题……这些矛盾的集中点、集体返航的根本原因,没有提及一字一句。这种“敲山震虎”求得暂时安宁的处罚决定真的可取吗?飞行员的权益无人保障、航空服务人员的发展前途受到严重阻碍,就凭这简简单单的“敲山震虎”式的处罚决定就能够根本解决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集体返航事件还没有结束,对于这份处罚决定,当事的机长、飞行员还有他们的话要说。我不确定这一事件的最终结局会是怎样,但是我可以明确一点,集体返航事件绝对不应该是单纯只有机长、飞行员来为此埋单!为了避免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更多的非正常返航事件的发生,民航总局以及航空公司必须就航空体制、航空规定做出切实有效的调整。取消航线、处罚几个机长、飞行员是解决不了实质问题的。面对现在油价上涨的问题,航空公司又开始面临新的不稳定因素。愿集体返航事件能够真正得到解决。期待着并且关注着返航事件的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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